发布时间:2017-05-22 17:55
目前,几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项目管理中都处于弱势地位,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遭受的不公正待遇,该如何处理呢?
该由建设方签证的资料不办、拖办、打折扣办理
建设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及时给乙方办理签证,造成竣工结算时双方不能正确地掌握当时的实际已完成签证量,造成双方产生严重的分歧甚至大打出手。建设方现场工地代表没有签证的实质权利,也没有建设方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,给施工单位带来了一定的工作难度和经济损失。
建设方不付款、打折付款、不及时付款
施工中建设方不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施工单位,有的建设单位是确实没钱付、有的单位有钱不想付,有钱打折付,能拖则拖,无形之中挤占了施工单位的工程款,施工单位只有到社会上融资来完成工程,导致施工单位资金压力大,施工成本大幅增加,项目无利润甚至亏本。
建设方不合理压缩工期、压低工程造价
在项目施工中,建设单位经常要求施工单位以最低的价格、最短的工期完成工程。抢时间并不是坏事,但是不尊重客观规律,就会产生很多隐患。压缩工期、压低价格会导致项目施工企业成本的上升,同时对工程质量也有一定的影响,甚至还会带来工程质量隐患。因为压缩工期、压低价格需要投入更多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有时为了应付建设方赶工期,施工方不得不从外面借调“游击队”,由于这些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能保证,给工程的质量和劳资纠纷埋下了隐患。
建设方拖延工程验收、拖延结算审计
有些工程结束几个月甚至一年多建设单位都不验收,拒绝接受施工单位递交的竣工决算书。有的建设单位采取拖延战术,增加结算的难度,严重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决算的公正性,施工单位工程款因此不能及时回笼,造成施工单位负债累累,最终拖垮建筑企业。
此外,施工企业最头疼的是保证金问题,如信誉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、工期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,保证金数目繁多、数额巨大,给本来就现金流紧张的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负担。更重要的是,目前业内各类保证金均是针对施工企业的,这显然有失公平。建议相关部门对此问题给予高度重视,还建筑业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。
来源:中国建设报 文/蒋姝 王成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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